渝經信中小〔20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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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開展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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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現將2023年重慶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重慶市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滿足《暫行辦法》規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申報方式。企業自愿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線上申報,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上傳佐證材料。有效期內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
(二)申報時間。申報系統常年開放,企業可隨時申報,市經濟信息委每半年公告一次,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分別于2023年7月10日、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企業填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的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并報市經濟信息委備案,市經濟信息委匯總后統一公告。企業如有問題,可向所在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咨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各區縣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專班,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引導更多中小企業按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更高標準發展。各區縣原則上應在上半年組織所有符合條件企業完成申報和評價,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準備工作。
(二)積極對接,做好輔導服務。各區縣要按照創新型中小企業標準和條件,確定培育企業,逐項分析企業存在短板弱項,制訂培育計劃和幫扶措施,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作用,幫助更多中小企業在專業化水平、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等方面“找差距、補短板”,形成量大面廣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集群。
(三)規范管理,強化監督考核。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填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公示,加強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監測分析和服務對接,收集企業經營狀況、發展態勢、意見訴求,并通知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于4月30日前在申報平臺通過“企業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2年底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市經濟信息委將適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督查,通報各區縣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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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及指標說明
2.佐證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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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官網鏈接:http://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302/t20230215_11608144.html